玉溪市华宁县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市华宁县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二次)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玉溪市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华宁县造林面积2000亩,种植株数100000株,补助标准30元/株。其中:A包:面积1065.28亩,种植株数53264株;B包:面积934.72亩,种植株数46736株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22 16:55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0877-******)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经办人: | 陈老师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罗工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 标段编号: | GC************01001 |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华宁县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A包(二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29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14 09:00 |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59.79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玉溪市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华宁县造林面积2000亩,种植株数100000株,补助标准30元/株。其中:A包:面积1065.28亩,种植株数53264株;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者之一作为证明材料: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信誉要求:投标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承诺。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标段 2
| 标段编号: | GC************01002 |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华宁县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B包(二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29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14 09:00 |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0.208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玉溪市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华宁县造林面积2000亩,种植株数100000株,补助标准30元/株。其中:B包:面积934.72亩,种植株数46736株;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者之一作为证明材料: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信誉要求:投标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承诺。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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