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食堂服务管理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8300-******0168
******法院食堂服务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07-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更正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8号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经开区珠江路70号贵阳恒大翡翠华庭第3栋14层3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电 话:******
文件预览:
澄清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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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项:服务承诺 | 1、提供投标人对拟派人员统一着装的承诺,提供的得2分。2.投标人承诺不使用冷冻食品及预制菜品的得2 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1、提供投标人对拟派人员统一着装的承诺,提供的得3分。2.投标人承诺不使用冷冻食品及预制菜品的得3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2 | 评分项:业绩 |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类似食堂服务类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 10分。注: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分。 |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类似食堂服务类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 12分。注: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分。 |
3 | 评分项:药物检验员 |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药物检验员的以下条件进行评分:①具备三级及以上的药物检验工资格(提供资格证书);②身体健康(提供身份证及有效的健康证);③具备5年及以上餐饮服务工作经验(由供应商提供工作经验承诺函);④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药物检验员完全满足以上要求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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