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及分类收运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5-441481—04-01-89825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兴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及分类收运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兴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及分类收运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宁市城区。 | |||
| 资金来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以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以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升级改造:新建2座垃圾中转站 (含公厕)和 1座垃圾转运及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改建2座垃圾中转站,微改造7座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关垃圾运输车辆和分类垃圾桶。 | |||
| 招标内容 | 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3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含审图合格时间)。 | |||
| 最高投标限价 | 65万元(含初步设计费及概算编制费)。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项目承担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该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自2025年4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 台 网 址 ( ****** 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11月18日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11月18日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服务中心对面)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招标人 | 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 联系地址 | 兴宁市兴城官汕一路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一号楼211-212号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饶工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 项 目 名 称 | 兴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及分类收运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09:00时止 |
| ******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09: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09:00-09:30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09:00时止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8日00:00时止 |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09:00时止 |
| 开 标 时 间 | 2025年11月18日09:00时 |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3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
| 定标时间 |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