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24年度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和肥西县龙潭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一、合同编号: 2025AEEFN00210-001
二、合同名称: 肥西县2024年度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和肥西县龙潭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5AEEFN00210
四、项目名称: 肥西县2024年度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和肥西县龙潭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和站下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0551-******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478号高校三创园1号楼10层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肥西县2024年度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和肥西县龙潭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一)肥西县2024年度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1.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宗地的实地调查和建库有权属争议的土地,实地开展界线调查。技术人员在影像图上划出权属争议区,图上标注界址点,填写《地籍调查表》和《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双方指界人在《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及土地权属争议界线范围影像图上签字画押并盖章。在影像图上难以判读的界线,应实测界址点坐标,同时对界址点和界址线走向进行详细描述。完成争议宗地的地籍调查外业调查成果及数据库成果。2.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接边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要求,对接与肥西县相邻的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与相邻市、县(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接边工作。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不一致的,实地开展界线调查,技术人员在影像图上划出实际权属界线,填写《地籍调查表》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由双方指界人(村民组、行政村、乡镇)、所在地国土所(分局)和县、区主管部门在权属界线图上签字盖章确认,双方指界人及相邻权利人在《地籍调查表》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确认。经实地调查,对权属界线有争议的,争议部分按照争议地处理。3.“飞地”调查核实和处理实地调查肥西县在相邻市、县(区)境内的“飞出地”和相邻市、县(区)在肥西县境内的“飞入地”。技术人员在影像图上划出“飞地”实际权属界线,填写《地籍调查表》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由双方指界人(村民组、行政村、乡镇)、所在地资规所和县、区主管部门在权属界线图上签字盖章确认,双方指界人及相邻权利人在《地籍调查表》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签字盖章确认。经实地调查,对“飞地”权属界线有争议的,争议部分按照争议地处理。完成“飞地”的地籍调查外业调查成果及数据库成果。负责与相邻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将肥西县“飞出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成果纳入所在地的市、县(区)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系统,并利用相邻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完成肥西县“飞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缮证有关工作。负责相邻市、县(区)在肥西县境内的“飞入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缮证有关工作。4.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基于已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按照地籍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对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发生下列变化或经调查核实有错误的,搜集权源材料,需要补充进行地籍调查,逐宗(非批量)更新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库,利用不动产登记系统统一进行更新,逐宗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收集整理资料、信息录入、登簿、缮证等)。(1)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2)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3)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4)因测绘精度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其他集体土地交叉重叠的;(5)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漏登、错登、重登的,进行补登或更正;(6)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完成,确定权属界线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需要重新登记;(7)将涉及更新的一本证书关联多宗地的证书换发为一宗地一本证的单一版证书;(8)其他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情形。因项目征地、供地、不动产登记等需要及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首次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的,随时按程序依法办理相应登记。5.编制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利用更新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及权属争议宗地信息,根据地籍图编制相关要求,生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和宗地图。6.数据成果汇交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将质量检查合格的数据库成果离线汇交至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7.其他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业务部署要求。(二)肥西县龙潭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龙潭河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收集加工处理、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自然状况信息提取统计、开展地籍调查、获取并关联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信息、调查数据成果上图、调查数据入库,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公告、登簿等工作。具体如下:1.资料收集和加工处理。根据工作需要,全面收集项目实施所需最新时点的各类基础资料,主要包括:(1)项目区域范围内基础数据。包括正射影像图、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分辨率不低于1米)等。(2)项目区域范围内各类资源调查成果。包括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水资源调查、林业调查等专项调查成果。(3)项目区域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成果资料。主要包括不动产的位置、面积、界址、单元号等自然状况信息。(4)项目区域范围内相关部门的公共管制要求和特殊保护规定等资料。(5)项目区涉及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资料,河流的堤防、水域岸线和管理范围资料,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等。2.编制工作底图和确定登记范围。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对资料进行数据矢量化处理、数据格式转化、坐标转化等空间图形处理,采取一定技术手段对比例尺进行叠加转化。以最新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制作,叠加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以及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等资料,编制工作底图,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围。3.预划登记单元。依据《办法》《指南》等规定,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河流登记单元,自然保护地依据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划定登记单元,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现有成果,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围,预划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并实地核实登记单元界线,与不动产登记的物权权属边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工作界线和辖区行政界线做好衔接。登记单元预划分工作需采取内业预划分和外业实地核实相结合方式进行,确保单元预划定的科******人民政府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通告内容包括:登记单元的预划分;开展自然资源登记的时间;自然资源的类型、范围;需要相关主体配合的事项及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5.内业调查。根据工作底图和预划的登记单元范围,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利普查成果为基础,进行内业采集和信息提取,调查统计登记单元范围内的水流、湿地、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的类型边界和面积,提取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信息。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等已有权源资料和相关政策法规,对登记单元界线、登记单元内的土地所有权界线、权利主体等资料进行内业提取分析,形成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图表成果。对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河道管理范围线、取水口及排污口设置审批、环境质量底线、资料利用上线等资料进行内业整理和数据采集。汇总登记单元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等公共管制情况。6.关联信息。在登记单元调查成果上关联以下信息:(1)不动产权利信息。主要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权利类型、权利人、登记时间、登记机构等。(2)公共管制信息。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河道岸线利用规划功能区的管理要求、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3)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信息。主要包括:取水许可证号、取水权人、取水地点、取水量、有效期限、审批机关;排污许可证号、单位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限值、有效期限、发证机关。(4)矿业权信息。主要包括:勘查/采矿许可证号、探矿/采矿权人、地址、勘查/******人民政府组织下,对初步调查成果中的权属状况进行核实,必要时对自然资源类型和公共管制情况进行核实。8.实地补充调查。对内业调查成果仍有缺失、不清晰、不一致或者存在争议的,采取实测、解析和图解相结合的方式,对自然******人民政府召集自然资源权利人或代理人、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依据权属来源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权利主体和权属边界。权属争议确实无法解决的,可以划出争议区。为确保权属界线清晰明确,实地补充调查指界后,对相关方共同认可的重要界址点,可设立明显界标。9.调查成果编制。将调查核实和外业补充调查形成的调查成果,按照统一的规格和要求,进行整理上图和相关图件资料编制。10.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建立地籍调查(自然资源)数据库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并配合完成地籍调查成果审核。11.数据入库。按照自然资源部建设的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入库工作,并配合做好数据审核。在此基础上,根据登记机构后续数据审核反馈意见,进一步做好数据成果的规范完善工作。12.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在登记机构前期数据审核的基础上,从技术层面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时长 15 个工作日。14.协助开展登簿。配合做好登簿、登记成果归档管理等工作。本采购需求中未列明的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登函〔2022〕5号)、《自然资源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4号)、《合肥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合政秘〔2021〕73号)等要求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50.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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