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4229号万达写字楼A1座1509号
3.成交金额:28.549154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根据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第一个合同期满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合格性测评,测评合格且合同金额减少或不变的,依据上年度采购结果和评价合格记录,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以续签2次。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检察院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 工
电 话:******
公告单位:******检察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