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教育局采购智慧黑板及教室护眼灯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A包 | 智慧黑板设备 | 900000 | 900000 |
2 | B包 | 教室护眼灯设备 | 400000 | 400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使用;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5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
5.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 质保期:免费质保3年;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4.代理服务费依据: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进行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