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海三路29号瑞森国际大厦3号楼A座5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PXF-2025-060902
******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8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8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 | 44.8800 | 1项 | 负责与市、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办理本项目前期用地、测绘、规划、立项、施工许可等开工前所有相关手续;对项目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包括前期手续的办理、设计管理、施工管理、成本管理等工作,最终内容以被委托人实际管理内容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具体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项目负责人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且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交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2日 至 2025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海三路29号瑞森国际大厦3号楼A座508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海三路29号瑞森国际大厦3号楼A座508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海三路29号瑞森国际大厦3号楼A座5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获取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中均需明确写出项目名称)
2)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8号
联系方式:王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海三路29号瑞森国际大厦3号楼A座508
联系方式:白娟 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娟
电 话: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