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SQ_CQ_2025_S_0320
报名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竞价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采购方名称: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中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中心村
采购类别:服务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维江
企业性质: 项目周期:1
农用项目:是 资金性质:自筹
预算价格:10.00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意向供应方条件: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元):12000.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账 号:************27
其他描述:1、服务内容:中心村11个小组需用钩机、铲车进行作业的工作2、服务期:项目成交公示期满3天后签订合同3、详细服务要求:3.1中心村2025年全年机械服务(包括水壕清淤,修壕,修路,环境卫生,村屯道路清雪,防汛等),钩机、铲车以实际发生用工量,按每小时报价计算为最终结算。机械报价:需用钩机;大型中型小型(75型底价200元/小时、80型底价200元/小时、135型底价280元/小时、160型底价280元/小时、300型底价350元/小时、350型底价350元/小时)主要以75型、80型为主。需用铲车;大型中型小型(50型底价350元/小时、30型底价260元/小时、20型底价150元/小时)。3.2供应商所需人员、车辆设备、物料、油料、修理、检车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严格按国家规定管理人员、设备、车辆,对自己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开展工作时发生的各类事故,采购方概不负责,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3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与采购方无关。3.4验收和标准:(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2)未达到标准由成交单位负责立即整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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