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隆回县新南塘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隆回县新南塘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隆回县新南塘加油站(个人独资)
******街道南塘村环城北路与荷塘路交界处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