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建设地点:临汾市尧都区临邓路51******医院西北侧核医学科
建设单位:******医院
退役场所及内容:
************办公室、储存分源室,总面积为80m2。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白小玉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保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保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