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朱口镇泰宁溪游源段河道治理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泰宁县朱口镇泰宁溪游源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编号: E************001)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补充及修改
1、招标公告补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补充增加: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6.3.2******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原内容修改为: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定标)候选人数:5家;
(1)先选择投标报价下浮率在7%和12%取值范围内(含7%不含12%)的投标人入围,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选取前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出现并列同时入围投标人超过5家时,排序最后一家选取投标序号小的进入评审(投标序号按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先后顺序产生,以先为小,在唱标信息中查看);
(2)当按上述进行入围评审时,若入围投标人不足5家且有3家及以上的,以实际入围家数为准。
(3)当按上述进行入围评审时,入围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再按照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按排序每次递补3家进行评审,直至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少于3家为止(进行递补入围评审时,可递补入围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以实际可入围评审家数为准);
4、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其他“19、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变更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式 一、”原内容修改为:“******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提交的定标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法推荐中标候选人1个。”
二、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原招标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 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