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兴市三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兴市三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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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东兴市三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内容为交流侧容量79.2MW,配套建设10%/2小时即8MW/16MWh储能系统。本工程直流侧总容量102.23.056MWp;选用晶硅类太阳能电池;采用N型615/62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设15台4400kW箱逆变一体机设备,4台3300kW箱逆变一体机设备,箱逆变一体机设备电压比均为37±2×2.5%/0.63kV。箱变共经3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35kV侧;本项目采用固定支架与柔性支架相结合的安装方式,组件采取单排和三排布置。组件间间距为3m、9m。
本项目安装容量102.23.056MWp,分为19个发电单元,其中15个4.4MW发电单元,4个3.3MW发电单元。光伏组件采用615/620Wp双面双玻组件,每27块或28块为一串,共用组件165413块。4.4MW的发电单元配置9305块光伏组件及一台4400kW的箱逆变一体机,安装容量5.7520MWp;3.3MW的发电单元配置6461块光伏组件及一台3300kW的箱逆变一体机,安装容量3.9878MWp。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3%。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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