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5-80 |
| ******水利局2025年洛宁县小界镇振兴村供排水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3日 |
| 二、成交情况 |
| ************有限公司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创业路与鸿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宏矗时代行宫公寓楼1607号2,6******水利局2025年洛宁县小界镇振兴村供排水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12个月徐仁魁豫******1900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郭红弟(组长)、徐红杰、王利峰。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3%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
| 收费金额:27,767.81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5)0083号;采购编号:洛宁竞磋-2025-80;代理机构编号:HNZL-25-041号。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水利局 |
|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瑞江瀛洲花园13-05 |
| 联系人:郭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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