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采购西部市政设施维护服务(2025年)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SPB25C00020-01
二、合同名称: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采购西部市政设施维护服务(2025年)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PB25C00020-01
四、项目名称: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采购西部市政设施维护服务(2025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
地 址:
联 系 方 式:周晓娟(******)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久桓大道57号附4号2-13
联 系 方 式:黄怡(******)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本次采购的劳务用工用于但不限于沙区市政工程处沙坪坝西部直管的设施(车行道、人行道、边坡、桥梁等结构设施等)提供维护、维修服务、建渣运输、处理。主要包含设施的日常维修、更换、开挖修复、应急处置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应急处置:按照采购人维护的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置,如突发和应急任务。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处置好各类应急任务、投诉案件的维护等。
服务要求:(一)安全、文明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作业。成交供应商因违反以上要求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精细化管理要求作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制定严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等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连带责任。3.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须统一服装注重形象,并要求服装整洁;上岗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赤膊、遵守生产作业安全和交通安全。(二)质量、进度要求: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及标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的工期完成任务,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窝工、工期延误或因作业人员效率低下,达不到产出标准等情况,结算时采购人有权扣减用工数量。3.质保期,完工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条件返工,因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接到任务通知后,任务地点在10公里范围内,作业人员及自备工器具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任务地点在10公里以上,作业人员及自备工器具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5.工作及时、高效、社会反映良好,不得因作业不到位引发上级问责、媒体曝光事件。6.现场作业资料完整、详实。服务作业单位应做好工作记录及资料保管工作,保证每项工作有据可查,保证服务工作有条不紊、落实到位。(三)合同要求的其他事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中标金额,两者满足一项合同终止。
服务地点:管护西部文旅城、青凤工业园、L分区等区域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
七、验收日期: 2025年9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余泽海,段天寿,刘家胜,王渝春,谢宏斌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