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田县德润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新田县德润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陶然街以西环城南路以南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