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荣达******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五头镇Y009尚五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五头镇Y009尚五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代码:2508-410323-04-01-235585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45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5)0033号
3、项目概况:新安县五头镇Y009尚五线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全长7.2185Km,其中主线起于县道X076磁五仓线王府庄村,路线沿乡道Y009尚五线向东经王府庄村、寨前村、孙家坡村、二郎庙村、尚庄村止于孟津区Y009麻聂线与麻聂线平交。支线起于主线K4+210处,沿村道C337向南止于X015杨郭线。其中主线段长5.915km(含平交口顺延27米),按照四级公路时速20km/h进行设计;支线段全长1.3035Km,按照四级公路(I类)时速15km/h进行设计。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6、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预算控制金额:******.35元;
8、工期:60日历天;
9、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5、(1)评审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3-10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前后,按照************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5年09月2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二室
******委员会:陈永红、薛红亮、李文星、郝淑晓、王飞(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
2、定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一室
3、定标方法:票决法
******委员会推荐的5家中标候选人通过核查,进入定标环节。
5、考察:无
6、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7、中******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项目部组成人员实力较强、履约信誉好。
六、定标结果:
******有限公司
地址:新安县新城区北京路东
中标价:******.00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黄森茂
证书名称及编号: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豫 ******0379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94%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868.77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八、中标结果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2025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人和路54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联系人:姚艳军
电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5年10月24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