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教育局2025年新增班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 格式)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郑上财-磋商-[2025]-13 | ******教育局2025年新增班级设备采购项目 | ****** | ****** |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质 保 期:3年;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政策;
(2)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相关政策;
(3)本项目支持上街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规定的标准收取。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