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项目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万通金融广场 | 320,000.00元 | 第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项目(百分比):3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广告宣传服务 | 第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项目 | ******医院第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 满足采购人磋商文件要求,并在现有图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设计,全面复核标识标牌安装点位,结合采购人要求及装修完成后现场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合理调整,供应商设计的标识内容必须经过采购人审定后才能进行制作和安装。制作安装后的外观效果应与图例相符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本次项目根据实际制作安装数量和成交金额进行结算,达到最高限价或者合同到期,广告制作安装工作自然终止)。 |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及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有关行业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亚红、王俊、何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以成交金额下浮5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9-******。
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执行标准(百分比)为下浮30%。
******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广元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银行:公司部 ******
******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
******银行:普惠部 ******
******银行:公司业务部 ******
******银行:公司部 ******
******银行:市场部 ******
******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
******银行:综合业务部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红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相关附件:
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项目采购(二次)(N******************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有限公司).pdf 评审报告.pdf 最后报价表.pdf 专家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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