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9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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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社会服务 需求描述 ******服务中心现有场地(一楼除办证大厅、二******服务中心,推动南岸区助残实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 390,000.00 元 | 1(件) | 39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4-16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4-16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时间节点以采购人实时要求为准)。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总价报价,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培训费、食宿费、设备费、材料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税费、项目最终执行金额不高于10%的慈善会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总金额的60%;
(二)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合同价款的40%
注:以上付款均需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付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岸区残疾人联合会
- 联系人:周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服务采购.docx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