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餐厨垃圾作业车辆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三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2025-04-066-001 项目名称:餐厨垃圾作业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5万元 最高限价:99.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天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zcd/zcdList.js************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磋商当天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到 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三部)
方式: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营业执照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东路11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环境作业车 (餐厨).docx
餐厨垃圾作业车辆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三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2025-04-066-001 项目名称:餐厨垃圾作业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5万元 最高限价:99.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99.5 | 99.5 | 垃圾车 | 为提升和平区生活垃圾处置和分类能力,补足设施设备短板,拟购置一批车辆,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