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平公资采******号-1 | ******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 ******.4 | ******.4 |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服务起始之日起3年。
5.3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人的上述查询项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X05370U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