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澄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泰和县澄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和县澄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
2、项目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泰和县澄江镇
4、项目规划设计范围及内容:1)东门村2组片区(东至滨江大道、南至澄江大桥、西至晓渡路、北至泽盛路);2)南门村5组片区(东至滨江泰发茗城、南至滨江大道、西至中山路、北至泰和五中);3)西门村罗家片区(东至白凤大道、南至工农兵大道、西至周矩路、北至澄江大道);4)西门村澄江广场片区(东至周矩路、南至工农兵大道、西至钦顺路、北至澄江大道);5)北门村6、7组(东至泰和大道、南至紫瑶大道、西至白凤大道、北至龙头山);6)杏岭村******小学、西至官溪村、北至龙头山);共六个片区,主要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对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及评审相关费用)、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图审及相关费用),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设计图纸,在项目开工建设后需配合招标人完成技术交底、答疑和设计变更等各项工作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6、资金来源:自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工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6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且通过审查。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10、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投资约2000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83.4万元。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设计主持人(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设计主持人(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道路、电气、给排水、风景园林、造价专业设计人员各一名,其他设计人员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中级(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证书资格,所有参与投标设计团队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一一住建大数据-一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6、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号)规定,投标保证金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所有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全部将原件扫描或电子证书证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评标时查看模糊不清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或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9时0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其他说明:
1、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投标单位必须拟派一名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的人员进行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的网上签到、宣布解密环节规定时间内的投标文件解密、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回复(如有)等操作,直至开标结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在20分钟内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
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8、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费用安排及版权归属问题
1、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投标单位自理。
2、所有投标方案一律不予退回,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采用投标方案的成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泰和商会大厦1410室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