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郾采公开采购-2025-11 | |||||||||||||||||||||
| ******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设备更新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7,01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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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 ******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设备更新项目A包:18吨纯电动洗扫车13辆、电动扫地车10辆 ******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设备更新项目B包:18吨纯电动高压清洗车3辆、18吨雾炮车1辆、18吨纯电动低压清洗车3辆、垃圾压缩清运车10辆、铲车1辆 ******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设备更新项目C包:垃圾桶20000个、垃圾箱1500个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保期: A包和B包:整车质保1年,“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质保5年或20万公里 C包:一年 5.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
|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货物招标)规定。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服务中心 |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西路1208号 | |||||||||||||||||||||
| 联系人:潘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MOCO新世界1#楼1幢2203号 | |||||||||||||||||||||
| 联系人:张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