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BZX-202505QT-******1
一、招标概况
<赤壁110kV砂华线14#-18#迁改工程(二次)>于 <2025年06月19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11日>在 <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赤壁开标室211>开标,并于 <2025年07月11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赤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1000> | <******.0000> | |
质量(如有) | <达到国家、湖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湖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湖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王斌> | <谭述勇> | <刘苗丽>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3183> | <鄂************> | <鄂******9979>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12日>至 <2025年07月15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赤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赤壁市瑞通大道 198号> 联系人:<许辉>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新火车站商贸小区> 联系人:<游鑫>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