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中学7#学生宿舍楼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教育局 |
|||||
建设单位 |
******教育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中学7#学生宿舍楼,建设地点位于广西灵山县新圩镇元屋岭村委,本标段建筑面积为 8864.64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 25.4 米,最大跨度 为 7.8 米。 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6日09 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海湾东大街 ******服务中心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4 月23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贰仟贰佰零玖万壹仟玖佰陆拾叁元壹角肆分(¥******.14元) |
|||||
工期 |
2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
项目经理 |
韦甜生,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编号:桂******8913;桂建安B(2015)******、 身份证号:452128********554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东成,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4)******);身份证号:440229********0010) 宁敏,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0)******);身份证号:450703********521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贰仟贰佰壹拾万零壹仟玖佰零捌元伍角叁分(¥******.53元) |
|||||
工期 |
2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
项目经理 |
陆菁菁,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编号:桂******0115,桂建安B(2021)******,;身份证号:452126********122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祝运灌(桂建安C3(2019)******;身份证号:450721********097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贰仟贰佰零玖万陆仟壹佰贰拾陆元零柒分(¥******.07元)) |
|||||
工期 |
2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
项目经理 |
苏其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 ******2981;桂建安B(2021)******;;身份证号:450702********48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强(桂建安C3(2019)******;身份证号:450603********155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qz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