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Y-2025-015
项目名称: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5(部室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黑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信息化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办公设备、空调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音响、食堂、饮水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5(部室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至 2025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七)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 023〕3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 4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教育局
地址:鄠邑区涝滨南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秋洋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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