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工业园区园区一路延伸段及支三路项目工程项目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组织的浦城工业园区园区一路延伸段及支三路项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001)招标,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如下:
答疑纪要
提问:人工费未按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明确调差方式,请补充.
回复:人工费价差调整按闽建〔2024〕9号文执行。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00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index/new/)、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9095/npztb/)、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c/)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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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