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固镇县“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中“3.1.2 供应商业绩要求”现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须具有一个规划编制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项目类型以合同所载信息为准;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须有甲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采购文件原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现修改为:2025年7月18日14:30。
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教育局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