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清县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农村局关于2023年宝清县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的批复》(宝农发[2024]15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宝清县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
2.2建设地点:宝清县小城子镇梨北村、梨中村、梨南村、梨红屯;尖山子乡东方村、东红村、东青村、尖东村;青原镇本北村、本东村。
2.3建设规模: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244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9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1)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2025年01月到2025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2025年01月到2025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1)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证企相符。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2)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所有人员须证企相符,如在施工过程中,为满足项目需求,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随时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4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全部联合体成员)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自报名起至开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0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农村局
电话: ******
招 标 人: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地址:双鸭山市宝清县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83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