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充电桩设施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第二次)变更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祁阳市充电桩设施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第二次)变更澄清如下:
原招标公告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报告、3.1.2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
现澄清更正公告内容统一为: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澄清补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市浯溪中路175号
联系人:唐超
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市栖霞路26号
联系人:谢箭、张玉情、罗芳
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