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已由******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5〕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奖补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高沙窝村:新建高沙窝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1.09公里。(2)营西村:新建营西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0.952公里。(3)李庄子村:新建李庄子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2.84公里。(4)大圪垯村:新建大圪垯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0.75公里。(5)南梁村:新建南梁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0.59公里。(6)宝塔村:新建宝塔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2.763公里。道路破除及恢复860㎡,新建管涵1座,浆砌石护坡740㎡,生产路恢复900㎡,泥沙清淤940m3,土方回填300m3。(7)施记圈村:道路破除及恢复1200㎡、新建管涵4座,浆砌石护坡990㎡,泥沙清淤750m3,土方回填800m3。(8)二步坑村:新建二步坑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0.405公里。(9)对高沙窝镇的7个行政村的村庄道路破除及恢复,维修总面积 1926㎡。其中:高沙窝村270㎡、营西村273㎡、李庄子村271㎡、大圪垯村267㎡、南梁村281㎡、二步坑村278㎡、长流墩村286㎡。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一标段:盐池县高沙窝镇李庄子村。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二标段:盐池县高沙窝镇宝塔村。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三标段:盐池县高沙窝镇高沙窝村、营西村、大圪垯村、南梁村、二步坑村、施记圈村、长流墩村。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一标段:新建李庄子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2.84公里;李庄子村道路维修271㎡等。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二标段:新建宝塔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2.763公里;道路破除及恢复860㎡,新建管涵1座,浆砌石护坡740㎡,生产路恢复900㎡,泥沙清淤940m3,土方回填300m3等。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三标段:(1)高沙窝村:新建高沙窝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1.09公里;道路维修270㎡。(2)营西村:新建营西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0.952公里;道路维修273㎡。(3)大圪垯村:新建大圪垯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0.75公里;道路维修267㎡。(4)南梁村:新建南梁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0.59公里;道路维修281㎡。(5)二步坑村:新建二步坑村3.5米宽混凝土巷道0.405公里;道路维修278㎡。(6)施记圈村:道路破除及恢复1200㎡、新建管涵4座,浆砌石护坡990㎡,泥沙清淤750m3,土方回填800m3。(7)长流墩村:道路维修286㎡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一标段
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二标段
盐池县高沙窝镇2025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至三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三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自动放弃后续标段中标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盐池县高沙窝镇
邮 编:751500
联 系 人:贠智
电 话:******
传 真: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商城A区7号楼811室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贾羽
电 话:0951-******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6012228
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