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有限公司复合膜、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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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24年11月25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复合膜、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西片区工业大道西侧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复合膜、袋建设项目位于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西片区工业大道西侧,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包括一栋厂房、两个原料仓库、一栋办公楼及一栋宿舍楼,建设单******有限公司厂房(包括五栋厂房,一栋办公楼及一栋宿舍,本项目只使用其中的两栋厂房、一栋办公楼及一栋宿舍)进行改造,购置印刷机、复合机、分切机、制袋机年产2000t复合膜、袋。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2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情见受理公示,环评报告(附件,电子版)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均赞成本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