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因中国电建上海电建公司福建电建大唐华银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9月15日10时3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细石混凝土 | 2681.2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 | 549.09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1074.3 |
4 | 商品混凝土 | C20 | 51 |
5 | 商品混凝土 | C15 | 27.34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至工程结束
3、交货地点: 为确保材料供货时效,要求中标供应商所在地(货源地)在项目所在县或周边县(项目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且在收到项目部供货需求后,3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标准。 乙方应随车提供产品证件:合格证、3天的检验报告、出厂32天内提供28天的检验报告。
5、质保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
6、履约保函的金额为材料合同金额的10%。付款方式: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到货款,到货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价格的80%。工程试运行结束并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审核无误后28天内支付合同签订价的15%。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审计,扣留合同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支付。付款需提交一下资料;
(1) 以买方“******有限公司”为抬头的、金额为100%该批次合同价款,费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买方签证的物资接收凭证;
(3) 经买方审核确认的进度付款报审表;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电建公司福建电建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36号
联系人:杨银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