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交通运输局芦淞区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3日 芦淞区交通运输局的芦淞区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芦淞区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芦财采计[2025]000038号 3、委托代理编号:******17-******-20 4、采购项目预算:2,383,206.72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68%;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二、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2,383,206.72 |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2,383,206.72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①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根据《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湘交养管规〔2022〕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准入认定的通知》(厅办函〔2022〕102号)),须公布在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
②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备注:(1)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投标人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④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0-2025年9月)具有一个已完工公路养护工程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具体《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自拟)、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后对本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⑧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9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一楼交易大厅(详见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冯雷 1、电 话:******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芦淞区交通运输局 (2)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服饰路138号 (3)联系人:曹郁林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139 (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大汉惠普信息产业园1栋1601 (3)联系人:冯雷、王春梅、郭亚虎 (4)邮 编:4120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