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平桥区2025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育苗工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平桥区2025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育苗工场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PROJ******021383
开标日期:2025年7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二、公示期: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5日
三、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四、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信息):
4.1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75元
项目经理:孙涛
注册编号:豫******7299
工期:50日历天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1元
项目经理:郁爱武
注册编号:豫******4175
工期:50日历天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8元
项目经理:郝阳阳
注册编号:豫************
工期:50日历天
4.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投标人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检索参与的项目,点击“主控台”→“投标”阶段→“质疑或异议”→“新增质疑异议”选择异议类型。
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提起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②异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③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⑤提出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异议。超出法定异议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异议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一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12、13层
联系人:冯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
监督部门电话:******
日期: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