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医院
项目名称:******医院电子结肠内窥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医院电子结肠内窥镜采购项目
数量:2
单位:台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电子结肠内窥镜2台,现有奥林巴斯品牌290电子胃肠镜主机5台。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院电子结肠内窥镜采购项目经专家论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如下:
******医院电子结肠内窥镜采购项目,因现有奥林巴斯品牌290电子胃肠镜主机5台,且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购买其它品牌,将无法与现有主机兼容使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谷水路5号501-503、505、518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地址:******医院新院区)
联系电话:0561-******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管理局交易监督科
联系地址:淮北市人民中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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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结肠内窥镜单一来源申请函2510.pdf (23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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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结肠内窥镜单一来源专家论证2510.pdf (55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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