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C259W0H7
******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000.00元
最高限价:295,000.00元
采购需求:米面油粮杂类、调料类、肉类、水产类、蔬菜类、奶制品类、水果类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 2025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邮箱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电话号码、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备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账号:************108),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2第三会议室)
时间:2025年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2第三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址:阜蒙县人民街49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系方式:024-******-8003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3301 0020 0920 0134 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柳
电 话:024-******-8003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