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我局受理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对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9月1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1719)
项目名称: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重大变动
******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5年9月10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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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1719)
项目名称: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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