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局七公司藤县新设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吊车、随车吊设备询价租赁文件
租赁编号:SCFA******266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藤县新设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二O二五 年 十 月
第一章 吊车、随车吊设备租赁询价函
(一)项目简介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能力为6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1座,其中一期处理能力为2万立方米/天;配套建设d1500的尾水管网共4796米。
项目施工内容:污水处理厂一期的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水池、总配水井、一期高效沉淀池、一期臭氧预氧化池、一期中间提升泵站、一期水解酸化池、一期膜格栅、一期生化池、一期MBR膜池、一期臭氧深度氧化池,接触小灯草及巴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加药间、加氯间、进水仪表间、综合管理用房、值班室、除臭系统等建构筑物的建设,配套建设尾水管网总长度为4796米,尾水排至北流河。
(二)租赁内容
本次租赁******有限公司藤县新设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我项目”)吊车、随车吊设备的租赁,租赁编号SCFA******266;租赁清单详见下列附件。
吊车、随车吊设备招标数量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需求项目 | 暂定交货期 |
1 | 吊车 | 12吨 | 台 | 2 | 藤县新设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 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 |
2 | 随车吊 | 25T(四节臂) | 台 | 1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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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垫资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
2.交货地点******有限公司藤县新设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工地现场,按项目经理部人员要求地点卸料。
3.以上设备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租赁方实际需求为准。
4.供货时间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期间,实际供货时间以租赁方向中标方发出的订单需求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在“交融智链******/”注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
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质量保证能力
具备有效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等三体系认证证书(项目将充分考虑该项要求);应具有本次标的物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等指标和要求必须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
4.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5.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至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6.本次租赁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租赁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询价租赁文件的下载网站为“交融智链******/”,搜索本次租赁信息或租赁编号报名参与。
2.租赁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7:00至2025年10月27日17:00
3.报价文件通过“交融智链******/”供应商门户登陆网上递交。
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00至2025年10月29日17:00
5.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报价人。
(五)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集团管理要求,本次对参与我司租赁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纳中标服务费后方可签订合同。
1.收费标准
序号 | 中标金额区间(万元) | 收取服务费(元) | 备注 |
1 | 100≤金额<2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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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金额<10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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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00≤金额<3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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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000≤金额<10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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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000≤金额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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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流程
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六)联系方式
租赁单位:******有限公司藤县新设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有限公司藤县新设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方帅帅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纪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
联系电话:******/******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随车起重机 >5t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60 单位:台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