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吉首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收到以下提问,现对收到的疑问进行答复,答复如下: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 (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鉴于全国大部分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均未颁布,为体现本项目招标公平、公正,在本项目该次招标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的“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是否不予计取。
答: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第6条相关要求,本项目奖项加分中“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不予计取。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七章第二节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未勾选格式内容只需要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但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3.2.5中第4点“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对清单中的总价和单价均进行报价。报价中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中第四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承包人中标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报吉首市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并按中标下浮率后作为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依据。”请问是否采用费率报价,只需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
答: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只需提供投标报价汇总表,无需提供清单报价。
问题3、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无设计费和预备费,请问是否可以在三、暂列金额后添加两行增加四、设计费和五、预备费,投标报价汇总表是否只填写工程费、建安工程费、设计费和预备费,其他没有的空格即可。
答:投标人自行添加,按要求分别填报工程费、建安工程费、设计费和预备费。
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监督机构:******办公室
电话 :******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吉首市乾州市政府大楼A栋114室;
联 系 人:张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
联 系 人:宋传生(项目负责人)、左人胜、金清源;
电 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