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长丰法庭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9 17:41|******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4-22|项目监管地:武汉市本级|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法院长丰法庭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JL-WHS-ZF-2025-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1156
3、项目名称:******法院长丰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5.110000(万元)
6、最高限价:394.80914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于供应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中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除外),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上述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9090/wuh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4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院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1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珞狮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南湖星光时代16层6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梦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