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采购人名称)的******中学食堂物资配送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中学食堂物资配送项目(第二次)
2、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24-FW(YZ) -045
3、采购项目预算:详见下表
4、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报优惠率。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年限1年。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包内容 |
采购预算 |
备注 |
包一 |
******中学食堂物资配送项目(包一)(第二次) |
食用油、大米 |
约120万元 |
一家供应商可对2个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包。 |
包三 |
******中学食堂物资配送项目(包三)(第二次) |
调味品、干货、冻货类、蛋类、豆腐类、米粉类、面粉类及其他预包装食品 |
约170万元 |
|
合计 |
约290万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本项目投标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到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89号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诚信登记”及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报名操作,如未按要求进行“诚信登记和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影响本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相应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相应开标室。
七、公告限期及监督:
1、本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委员会进行监督。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王华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中学
(2)地 址:冷水滩区
(3)联系人:王华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零陵区风荷路89号
(3)联系人:郭黎莉、蔡红
(4)电 话:******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