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XC-2025-0721
二、项目名称:******法院审判庭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解放西路 | ******MA089H7G5F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施工工期 | 工程施工范围 | 工程项目经理 |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有限公司 | ******法院审判庭维修项目 | 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高淑娴 | 冀******9963 | 932646.87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彦英(组长)、回龙盘、冯晓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326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3.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0.83分。7.本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本级
地址:泊头市裕华路3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育红路2号南川老街B-6-201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紫晨
电话:******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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