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消防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有限公司 | ************6F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路216号东创科技园E幢A4087室 | 89.74(均分制) | 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消防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检察院、公安分局,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3个月(具体时间按照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伟、朱云峰、余明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苏财购告【2017】46号文件的规定。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捌仟伍佰伍拾元整(¥8550.00),由成交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联系人:余明敢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汾湖路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7幢3层
联系人:邵赞瑜、张雯雯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赞瑜、张雯雯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