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蔬菜设施栽培+科研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工期延误“承包人逾期完工,比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的违约金为1000元,……”与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函附录:承包人工期延误赔偿费、 5000 元/天不一致地方,以投标函附录录入的数额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本回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桃江路204号
联 系 人:王恒
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
******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17号
项目负责人:柳军义 (项目负责人)罗庆亮、蒋海军
电 话:****** 、0746-****** (以上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