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巴城镇综治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在国内进行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XH2025-QZ-147号
二、招标内容:巴城镇综治中心物业服务
三、服务期限:壹年(按实际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代理公司核实后退还(以原件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招标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7.投标人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现股东信息)
9.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本单位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是否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及投标保证金:
1.出售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有限公司(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西楼23层)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六、预算金额及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万零叁仟柒佰柒拾肆元整(RMB:903774 .00元)
注: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做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RMB:18000.00);
注: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形式缴纳,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账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鹿城支行
账号:******3795
七、踏勘
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如未勘察,造成投标失败,请自行承担责任。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西楼23层会议室
4.******有限公司
5.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以U盘形式提供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壹份,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以正本内容为准。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登云路******服务中心西侧)会议室
3.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含)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含)万元,收取1.1%;500-1000(含)万元,收取0.8%;1000万元-5000(含)万元,收取0.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25%,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联系事项:
1.******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嘉晔 电话: 0512-******
2.******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西楼23层
联系人:冯陈琼 电话:0512-******
备注:
1.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2.此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监督电话:0512-******。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