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物资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0623-2585N******),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年度物资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价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 | |
1 | 年度存货物资评估服务项目 | / | 批 | 按需求 | 至2026年6月30日 | 15万元 |
注: 本项目采购的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结算数量按生产计划数量或合同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产评估资质,且提供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承接湖南省内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双方、合同范围及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3投标人单位应具备10名以上资产评估师,提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 的本单位信息表中评估师证书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
3.4 投标人委派相关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和专业技能,并且熟悉国资委及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处置政策规定。具备对报告报告有较强的解释说明能力,结果能够获得国企评估业务部门等有关部门认可。
3.5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有关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每天上午******有限责任公司(16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611室领取。
(2)线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项目招采专用邮箱(******),邮件需标题注明内容“项目名称、报名资料、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如下:
全 ******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4
******银行东风路支行
重要说明:①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及支付宝汇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4任何未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相应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同时接受以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可将按要求封装好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时间以收件人签收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原封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开标阶段。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延期送达、损坏等情况而造成投标文件未递交、逾期递交、密封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招标网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吉安路68号
(2)******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电话:0731-******
联系人:周俊宇、王帅、曾君
邮箱:******(邮购招标文件需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发至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