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8-1地块商住基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8-1地块商住基建项目******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6-330327-04-01-26588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发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8-1地块商住基建项目
2.2项目基本情况:
苍南县城新区28-1地块位于体育场路以东、祥和路以南、同安路以北,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约34875㎡。建设住宅、商业、配套规证总建筑面积约101943.75㎡,其中住宅约56235㎡、商业约5700㎡、其它配套约840㎡,地上约8718.75㎡不计入适宜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约27600㎡,不计容架空层面积约2850㎡,建筑高度≤72米。(具体方案由规委会审批通过后确定)。
2.3 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8-1地块商住基建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本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监理、第三方造价咨询的委托等。
中标人负责除征地拆迁、监理、第三方造价咨询委托外的项目全过程开发、营销及管理,负责建设用地范围内前期手续办理(不含用地手续和划拨决定书办理)、三通一平(含施工通水、通电、临时道路、场地平整、原地坪以下障碍物清理、红线范围内电杆线路迁移、场地内河道填方等)、勘察、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发包、设计实施及管理、工程实施及管理、项目普通住宅销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配套工程实施及管理(包含永久水、电、华数、电信、二次供水、管道煤气、充电桩配电箱(含电表箱)、红线内外配套衔接、等职能单位实施项目的委托及管理)及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验收、竣工备案、资料整理汇编、移交、直至工程质量缺陷期结束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2.4开发期限:
******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8-1地块商住基建项目开发期限自合作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34个月,其中工程施工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竣工备案完成之日止不超过30个月,同时开发节奏须满足本项目土地出让的相关约定(具体详见土地出让相关文件)。在开发过程中如合作人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的开发计划得到项目公司批准,或者项目公司提出调整开发计划,则以项目公司批准或提出的开发计划、期限为准;开发期限包含项目的前期报批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交房阶段。(其中项目实施过程各重要时间节点详见附件4。)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发包模式:
******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8-1地块商住基建项目采用股权合作开发+全过程代建代销模式发包,要求合作人中标后依法依规受让******有限公司******有限公司)15%的股权(及相应的债权,余同),******有限公司从摘地开始在本项目上所支付的土地款、各项税费、利息及其他各项支出均纳入******有限公司)成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以下房地产开发资质、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开发能力,资质条件如下:
①房地产开发资质: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出资代建方)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设计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施工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出资主体:要求本项目出资持股主体必须为出资代建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出资代建方,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人员要求:
3.4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5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6 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三)其他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4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和《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引(试行)》 温资管办〔2023〕14号,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
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col/col******03/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col/col******0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70/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8月7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col/col******03/index.html)。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城投大厦17楼
联 系 人:缪先生
电 话:0577-******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两岸新天地******集团
联 系 人: 颜女士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电 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