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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44线乌沙塘至桃山段改扩建项目、国道110线平罗下庙至青铜峡甘城子段改线工程、国道109线黄渠桥至贺兰县金河大道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国道344线乌沙塘至桃山段改扩建项目、国道110线平罗下庙至青铜峡甘城子段改线工程、国道109线黄渠桥至贺兰县金河大道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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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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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44线乌沙塘至桃山段改扩建项目国道110线平罗下庙至青铜峡甘城子段改线工程国道109线黄渠桥至贺兰县金河大道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管理中心。现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344线乌沙塘至桃山段改扩建项目、国道110线平罗下庙至青铜峡甘城子段改线工程、国道109线黄渠桥至贺兰县金河大道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1、2、3标段: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及报告、编制公路设计用1:2000测绘地形图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第4标段:对国道344线乌沙塘至桃山段改扩建、国道110线平罗下庙至青铜峡甘城子段改线工程、国道109线黄渠桥至贺兰县金河大道段公路3个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本、图表、附件等内容是否完整、论证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咨询审查,重点对多方案比选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咨询审查,形成技术咨询报告;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的要求,编制三个项目的工可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并通过咨询专家的审核。

2.4 拟建项目规模、主要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

项目名称

拟建项目规模

估算投资

主要内容

第1标段

国道344线乌沙塘至桃山段改扩建项目

路线全长31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涵和交安设施等。

估算投资约为6.5亿

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及报告、编制公路设计用1:2000 测绘地形图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第2标段

国道110线平罗下庙至青铜峡甘城子段改线工程

路线全长约100公里,按照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环保、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估算投资约为49亿

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及报告、编制公路设计用1:2000 测绘地形图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第3标段

国道109线黄渠桥至贺兰县金河大道段公路

路线全长63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涵和交安设施等。

估算投资约为18.8亿

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及报告、编制公路设计用1:2000 测绘地形图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第4标段

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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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国道344线乌沙塘至桃山段改扩建、国道110线平罗下庙至青铜峡甘城子段改线工程、国道109线黄渠桥至贺兰县金河大道段公路3个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本、图表、附件等内容是否完整、论证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咨询审查,重点对多方案比选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咨询审查,形成技术咨询报告;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的要求,编制三个项目的工可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并通过咨询专家的审核。

2.5 服务期限:

第1、2、3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截止。

第4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提交报告20日内,提交技术咨询和安全性评价报告。

具体服务成果:

第1、2 、3标段: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60 日内向业主提交成果文件初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和报告、公路设计用 1:2000 测绘地形图等合同要求的全部成果文件;

(2)在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全部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全部的成果文件,并在全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第4标段:编制国道344线乌沙塘至桃山段改扩建、国道110线平罗下庙至青铜峡甘城子段改线工程、国道109线黄渠桥至贺兰县金河大道段公路3个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报告和工可安全性评价报告。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各标段******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含公路,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2)第 1、2 、3、4标段投标人设计资质满足: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第 1、2 、3标段投标人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企业业绩

第1、2、3标段投标人在近5年(自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的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第4标段:投标人在近5年(自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工可咨询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的批复时间为准、勘察设计技术咨询以初设或施工图的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作。


主要人员

第1、2、3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近5年(自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的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不少于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负责人职务。

第4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近5年(自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工可咨询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的批复时间为准、勘察设计技术咨询以初设或施工图的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作负责人。

企业信誉

各标段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设计企业,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3.4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承担评估咨询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5.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5年5月31日23时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与管理处,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邮政编码:750011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张欣、毛利、王莹莹、黄红霞

电话:******

电话:0951-******************

行政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与管理处

电   话 :0951 -******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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