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 发布媒介 | 标段 |
| 2025-09-22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虞城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穿村过镇平交路口治理项目第一标段(包) |
| 标段 | 日期 |
| 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虞城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穿村过镇平交路口治理项目第一标段(包) | 2025-09-28 09:00:00 |
******有限公司因具有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书未上传主体信息库被判定谈判无效,该判定存在适用依据错误、违反地方专项规范、程序不当三重问题,直接导致合格供应商被排除,损害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合规性与竞争性。
******委员会对质疑内容进行答复。
答复结论为:
******有限公司谈判无效的判定结果。
2 、因为该项目属于竞争性谈判,成交标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是二次谈判报价结果已经公示,如果重启评审环节继续进行该项目的评审,违背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合规性与竞争性。因此建议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办公室)并经同意后,现申请结果变更。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